与以往东莞的定价听证会鲜有人报名参加相比,最近的管道天然气价改革和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听证会都释放出广大市民参与踊跃、需要抽签选出参加人的积极信号。是什么导致这一变化?
梁凤鸣:以前,由于对定价听证不了解和信息不够公开,大家误认为参加听证就是走个形式,自己的意见不可能会被政府部门决策时采纳,去参加听证会只是浪费自己的时间,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自从去年我们在大市区水价调整时召开一次听证会后,大家就明显感觉到定价听证不是他们之前以为的那样子,参加人开始相信自己一些好的意见、建议会在听证过程中被吸纳认可。
定价听证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种制度,其核心体现社会公众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只有把听证会开得更公开、更透明、更有效,才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与以往相比,在最近的这两次定价听证过程中,我们更加注重价格听证所有环节及所有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
从最开始征集听证参加人、公布听证方案,再到组织听证参加人现场走访考察,再到最后听证会的召开,我们始终通过媒体、官方网站等平台将所有的信息及时发布和公开,使得大家可以一开始就能全面深入地参与到定价听证的全过程中,而不仅仅是在听证会上做个发言。这样一来,市民报名成为价格听证会参加人的意愿更加踊跃,参与定价听证的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
南方日报:近年来有哪些听证意见被最终出台的方案采纳?
梁凤鸣:比如说,2012年,物价部门制订的大市区水价调整听证方案最初建议,大市区第二步水价调整时,居民用户的征收标准为1.63元/立方米,在听证过程中,参加人提出这一征收标准可以进一步下调,最终出台的方案就结合听证意见后将征收标准下调至1.58元/立方米。本周日,大市区水价将进行第二步调整,其实按照此前的听证方案,两次调价的时间间隔为2年,在听证会上,有参加人提出两次调价的时间间隔不应太长,最终水价调整方案将两次调价的时间间隔缩短为1年6 个月。
此外,我市水务部门如今每个月都会公开全市水厂的水质情况,这一信息公开举措最早也源于水价调整听证会上参加人提出相关的建议后得到具体落实。
南方日报:最近两次定价听证会并没有简单聚焦在价格调整上,而是反复提及要促进价格机制的形成。这一变化意味着什么?
梁凤鸣:从国家最近的价格改革实践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改革方向看,长期以来就价论价的定价方式必须改变。今后,在价格改革时,更多考虑价格形成机制将成为趋势所在,在保民生的前提下,价格形成机制将更多用“模拟市场”等办法来推进价格改革。
以这次有关污水处理费的听证方案为例,我们着力在机制上做文章,首次提出建立“双联动”的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
第一个联动是污水处理征收标准与收费水量处理率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就是以定价成本为基础,将污水处理量占收费水量的比率作为调整征收标准的主要因素,促进污水处理率提高,及时反映污水处理费支付需要。
第二个联动是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与治污成效挂钩的减排约束价格机制,首次对征收单位的收费行为进行约束,设定减排任务指标,按完成情况调整征收标准。这在全省也是首个建立起这类机制的城市。
另外,还推行差别收费制度,对高污染行业实行高收费,促进节能减排和行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