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实行市级统一管理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4-01-15  来源:晋城在线  关注度:0]
摘要:   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气化山西的示范区,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气化晋城工程总体方案》。为确保这一方案的实施,避免出现重复建设,我市将对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实行市级统一管理。根据《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气化山西”的示范区,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气化晋城”工程总体方案》。为确保这一方案的实施,避免出现重复建设,我市将对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实行市级统一管理。根据《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山西省“四气”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0〕7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层气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3〕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管理的通知》。

 

  《通知》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投资建设的煤层气开采、液化、煤层气(井下瓦斯)发电、管道集输、加气站等项目。天然气、页岩气、煤制天然气、焦炉尾气、液化石油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参照本《通知》执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的管理工作。

 

  根据不同用气特点,煤层气用户分为城市燃气、工业燃料、煤层气发电、天然气化工和其他用户。根据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不同用户的用气特点等各方面因素,煤层气用户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其中,优先类包含:城镇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公共服务设施用气,煤层气汽车,包括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载客汽车、环卫车和载货汽车等以煤层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集中式采暖用户,燃气空调;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可中断的用户,作为可中断用户的天然气制氢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城镇中具有应急和调峰功能的煤层气储存设施,煤层气发电项目,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允许类包含:分户式采暖用户;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以煤层气代油、液化石油气项目,以煤层气为燃料的新建项目,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以煤层气代煤项目,城镇中心城区的工业锅炉燃料煤层气置换项目;用于调峰和储备的小型煤层气液化设施;以及煤层气发电项目和天然气制氢项目。限制类包含:已建的合成氨厂以煤层气为原料的扩建项目、合成氨厂煤改气项目,以甲烷为原料,一次产品包括乙炔、氯甲烷等小宗碳一化工项目,新建以煤层气为原料的氮肥项目。禁止类包含:建设基荷燃气发电项目;新建或扩建以煤层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及甲醇生产下游产品装置;以煤层气代煤制甲醇项目。

 

  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要鼓励优先类、支持允许类煤层气利用项目发展,对限制类项目的核准和审批要从严把握,列入禁止类的利用项目不予审批和安排气量。(撰稿: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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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煤层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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