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中水分超标40倍,这样的油你敢加吗?”近日,黑龙江省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王绪坤在微博上举报哈尔滨市尚志市苇河镇中石油加油站,称其油质严重不合格。惊人的超标数字引起热议。中石油尚志销售分公司一位领导曾表示,“此事对公司影响不好,希望你们不要报道”。(1月27日《新京报》)
“掺水油”说白了就是把水掺入成品油中卖成了油的价格,从中谋取暴利。这常常是一种黑心小奸商的做法,不应该发生在中石油这样的大央企身上。然而,“柴油掺水超标40倍”这一事实说明,中石油的某些加油站与黑心小奸商没有区别。
就“柴油掺水超标40倍”这一事件,有多个问号必须拉直。其一,“掺水油”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这个问题不仅需要中石油来回应,更需要有关监管部门来回应。从多起车辆故障来看,都与油品质量有关系,可见,用“价高质次”来形容国内某些成品油,一点都不过分。
其二,“掺水油”存在的深层原因是什么?中石油这起“掺水油”事件,虽然原因没有公布,但从“已报请哈尔滨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来看,很可能是故意掺水。如果是加油站故意掺水,目的无非是为了赚取黑心钱。但这仅仅是原因之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油企为了“跑马圈地”,强化对零售市场的垄断,只是一味地收购加油站,鼓励加油站加盟,却难以对数量庞大的加油站进行规范化管理,导致一些加油站购买不合格成品油,或在油中掺水。
如果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部门能切实履行职责,一方面消费者不会遭到“掺水油”伤害;另一方面,石油企业或者加油站不敢以次充好、掺杂掺假。问题产品的出现,说明企业和监管者没有真正履行好自己的社会责任和监管责任。
中石油尚志销售分公司一位领导回应称:影响不好请别报道。既然知道影响不好,为何出现“掺水油”?既然出现“掺水油”,又岂能让媒体来包庇?笔者认为,不仅哈尔滨工商部门要重罚问题加油站和中石油尚志销售分公司,国家有关方面也应该对中石油管理不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