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油气管道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现已建成投运近2000千米的输油气管网设施,但也发现了严重影响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的违章行为近200项。日前,我省发出《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建立安全巡查制度,采取在线监测,实时掌握运行情况。
在加强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方面,通知中明确,除挂牌整治、日常管理外,各油气管道企业要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加强安全检查,要加大要害部位、薄弱环节的巡查力度。必要时缩短巡查周期,提高巡查频率,避免出现安全死角。同时,建立和完善油气净化处理、增压、储备及中高压管线等重要设施的在线监测制度,实时监控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涉油气违法犯罪活动,我省要建立涉油气违法犯罪分子“黑名单”制度,严防蓄意破坏行为。此外,在油气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和采矿等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事先向油气管道所在地县级政府负责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公安部门审批爆破作业项目时,要严格按照《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进行审查,危及油气管道安全的爆破作业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如何保障油气管道安全呢?通知中明确,州、市、县、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制定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做好随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各油气管道企业要制定本企业油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法律规定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设立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做好油气管道安全巡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此外,企业还需加强与能源、安全监管、气象、地震、水利、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的联系,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