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方案已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有望在2014年底前出台。多个消息渠道向财新记者证实,新的方案将从放开售电着手推进电力市场化进程。
紧接着1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201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于12月25日、26日两天在北京召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电网公司的主要干部都出席了会议。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也再度成为业内关注焦点。
据财新记者此前了解,发改委牵头的新一轮电改方案,今年年初启动后与电网企业、发电公司、地方、国资委等各相关方面多次征求意见,基本达成“四放开、一独立”的共识,上述共识将会出现在新方案当中——即售电侧放开实现“多家卖家”的局面、配电的增量业务放开,让新投资者进入新增用户的配电设施建设、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公益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建立独立的电力交易中心。
方案仍坚持以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的大方向,但2002年国务院出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5号文)中提及的“输配分开”暂未纳入新的深化电改革安排中。
除此之外,在调度是否独立、电网是否拆分等关键问题上因各方意见相持不下,也暂时没有进入即将出台的新电改方案。“输配分开从方向上来说没人反对,但是什么时候、在什么条件、怎么做还需讨论。”从事多年电网规划工作的业内人士表示,现阶段将从放开售电侧的竞争和国家对电价的管制开始,同时放开新增用户的购电、电力设施建设等。
2014年6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年中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讲话给新一轮电改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习近平要求抓紧制定电力体制改革和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进一步指出改革要“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
方正证券研究所的一位分析师曾向财新记者分析指出,售电放开后,有三类公司有可能加入这个领域的竞争:第一类是从电网剥离出来的供电局,对人员和资产改制后成为单独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五大发电集团,直购电试点时,发电公司就已经具备了售电功能。第三类则是电力工程或设备制造领域的公司,甚至另一些离电力行业更远的第三方资本也有可能参与,近期都加强了与国家能源局和地方电网的接触,寻求可能的机会。在这三类主体当中,可能性更大的是国网供电局的剥离和发电集团成立售电公司。
电力专家王冬容也认为,放开售电前须将电网目前的公共服务职能剥离,单独成立一个主要保障居民用电及偏远地区供电的政策性售电公司,从而在售电侧形成1+N的格局。
不过,多位电力业内人士称目前还不清楚放开售电的具体方式和步骤。
在新一轮电改方案出台之前,国家发改委今年11月正式批准在深圳启动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这一试点由南方电网主动推进。深圳电改致力于改变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试图从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入手,通过测算和监控逐步确立独立的输配电价。在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再积极推进发电侧和售电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将只按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深圳将在首个监管周期——即2015年到2017年提交首个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报告。新电价机制将从2015年1月1日起运行。
财新记者从南方电网公司和广东省发改委获悉,深圳输配电价改革的目的主要是解决价格形成机制的问题。“价格机制形成、搭建市场化竞价上网的平台之后,对外而言,将来售电侧的开放就有了基础和机制,对电网内部来说,未来电网投资和成本核定将受到政府的监管并向公众公布,走向公开透明,为下一步的改革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