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海事局消息,2015年1月1日12时,“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自三亚港至新加坡,航速4节,途经13-22.00N/110-50.00E、07-30.00N/109-05.00E、03-25.00N/105-40.00E等处,请宽让。
此前曾有消息指出,981平台今年将进入印度洋进行石油钻探作业。三亚至新加坡总航程约1200海里,以目前981平台速度,可能将在1月中旬抵达。
2014年5月2日至年7月15日,中国企业所属“981”钻井平台在中国西沙群开展钻探活动,旨在勘探油气资源。作业海域距离中国西沙群岛中建岛和西沙群岛领海基线均17海里,距离越南大陆海岸约133至156海里。自2004年来,中国企业一直在有关海域进行勘探活动,包括地震勘探及井场调查作业等。此次“981”平台钻探作业是勘探进程的例行延续,完全在中国主权和管辖权范围内。
中方作业开始后,越南方面即出动包括武装船只在内的大批船只,非法强力干扰中方作业,冲撞在现场执行护航安全保卫任务的中国政府公务船,还向该海域派出“蛙人”等水下特工,大量布放渔网、漂浮物等障碍物。越方现场船只最多时达60多艘,冲闯中方警戒区及冲撞中方公务船累计达上千艘次。
越方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中方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严重危及中方人员和“981”钻井平台的安全,严重违反包括《联合国宪章》、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8年《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和《制止危及大陆架固定平台安全非法行为议定书》在内的相关国际法,破坏了该海域的航行自由与安全,有损于地区和平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