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陆上风电价格 迈出平价上网第一步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5-02-05  来源:中国能源网  关注度:0]
摘要: 长期以来,陆上风电价格一直为业界所关注。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1月22日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陆上风电年度新增装机量达20.7GW,规模四倍于美国市场且占全球新增装机的40%。自2009年起,中国已连续六年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
    长期以来,陆上风电价格一直为业界所关注。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1月22日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陆上风电年度新增装机量达20.7GW,规模四倍于美国市场且占全球新增装机的40%。自2009年起,中国已连续六年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风电市场。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价格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陆上风电价格政策,促进风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这也意味着,多年享受补贴的风力发电,朝着“平价入网”的既定目标迈出了第一步。
 
    2分钱:降价幅度适当
 
  《通知》规定:对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将第Ⅰ类、Ⅱ类和Ⅲ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0.56元;第Ⅳ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
 
    那么,每千瓦时降2分钱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这样的降价幅度又是基于何种因素考虑?
 
    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员时璟丽认为,前三类风能资源区陆上风电电价每度电降低2分钱的幅度不算大,考虑近年来风电实际发电成本,风电具备更大幅度降低电价的条件。但是,目前前三类地区风电开发还面临其他问题,如偏高的限电比例,此外各个省区内部的情况也有较大差别。“因此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适度降低电价水平。”
 
    这样的降价幅度亦得到其他专家的认可。
 
    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目的是通过政策推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尽快降价。降价的幅度原本设想是降低2—4分,现在的2分应该算是低的,从降价的幅度来看是适当的。
 
    据了解,政府将从2016年到2020年大幅度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到2020年风力发电的装机容量达到2亿千瓦以上。现在风力发电每一度电的补贴是2毛钱,到2015年实现风力发电1900亿千瓦时的发电量,补贴总共就要380亿人民币。更引人关注的是,国家能源局提出到2020年风力发电实现平价上网,不再给予补贴。
 
    本次《通知》亦明确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决定适当调整新投陆上风电上网标杆电价。”
 
    孟宪淦认为,降价是可再生能源法的一个目的,也是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所以大家不应该老停留在风能企业老拿政府补贴这样的想法。降价问题争论已久。“现在问题的关键不是2分钱,而是使得风电的投资者要符合可再生能源法的原则:即合理的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
 
    那么现在争议点在哪里呢?为什么有人认为一定要降价,有的人认为不应该降价?孟宪淦指出,原因是过去我们弃风限电。
 
    所谓弃风限电,是指在风电发展初期,风机处于正常情况下,因为当地电网接纳能力不足、风电场建设工期不匹配和风电不稳定等自身特点导致的部分风电场风机暂停的现象。这样导致了大量风资源被白白浪费的后果。
 
    中长期:正面促进产业发展
 
    对于陆上风电价格政策的调整,国家发改委本次发布的《通知》,将会给整个风电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孟宪淦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从总体上讲,这次价格调整对于整个风电行业起到正面为主的影响。一是促进政策落实和改进,比如配额制。
 
    二是促进降价。孟宪淦认为,降价是现在应该做的,再不降价就没有办法实现平价上网的任务。“如果在2015年不降价的话,又怎么能实现2020年的平价呢?”
 
    对于电价调整的具体时间,《通知》做出详细说明:“上述规定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在时璟丽看来,本次价格调整对于风电整个行业会带来影响。从短期看,风电场建设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抢装现象,如2016年风机的总体需求会大大增加,第四季度风电场并网投运将比较集中。这些会影响风电整个产业链,制造业将一方面获得市场空间增长带来的利益,同时也体会到一定的压力,而后又会出现不长的市场规模低谷期。
 
    “但从中长期考虑,政策的调整会有很好的正面促进作用。”时璟丽强调说,通过政策引导行业,开发优势项目,风电发展步伐将更为理性。风电在“十三五”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按照已公布的政府文件和发展思路,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将达到2亿千瓦,实现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并逐步解决弃风限电问题。
 
    《通知》规定继续实行风电价格费用分摊制度。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分摊解决。
 
    孟宪淦指出,“我们要处理好两个原则:一个是必须要降价,另一个是使得投资者有合理的回报收益。”在符合这两个原则的前提下,要考虑如何逐年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支持可再生能源逐渐成长壮大,使得风电行业凭借市场机制发展,依赖科技进步来降价。一个长期依赖政府补助的行业是没有前景的,只有通过真正的市场机制发展才有前途,孟宪淦说。
 
    顶层设计:给予风电足够发展空间
 
    最近几年,国家对于风电产业不可谓不重视。在2014年6月,发改委发布《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中规定,“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含税,下同),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这一次,发改委发布陆上风电价格政策调整的通知。在顶层设计上,给予风电行业指导。
 
    “从宏观的角度,陆上风电电价调整方案,更强调了政策的延续性。国家要进一步优化风电和其他电源与能源以及电网发展布局,以顶层设计给予风电足够的发展空间。”时璟丽说。
 
    孟宪淦认为这对于我们政策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我们政策执行力度要加大,另一方面要求我们的风力发电的制造商要尽可能降低成本,使得投资不断下降。因此这个事情牵涉到我们社会的方方面面。”
 
    在孟宪淦看来,现在的风电、太阳能都是政策推动的市场,如果不讲政策,这个市场就难以开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对这些已经讲得非常清楚。那么,我们目前所做的都应该是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的。当然如果以后这个市场继续向前发展的话,那么就不是以补贴为主推动的市场。孟宪淦介绍说,前几年全国人大检查过一次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情况,发现很多都没有落实到位,而目前我们缺乏一个可再生能源法落实的相关能源主管部门。这样的窘境,使得相关法律在执行落实方面出现一些不太和谐的情况。
 
    对于上网电价的变动,孟宪淦认为应有慎重的态度,同时做好总量目标和规划计划制定落实,以及考虑我们国家财政支撑的可能。孟宪淦介绍说,我国可再生能源建设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总量目标的原则,这也是《可再生能源法》的核心内容。一定要做好总的目标和财政预算,否则会出现像过去那样拖欠补贴的情况,投资者面临着利益受到损失。这些需要一个部门统筹协调。(记者吴佳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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