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将对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改革,导致2015年最后两个成品油调价窗口关闭,随后市场关于新机制内容的猜测不断。
去年最后一天,国家发改委就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再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据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参会代表就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否应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具体水平如何确定,价格调整方式如何简化、优化,如何保证国内石油供应安全、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资源节约利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而最新的消息显示,国家有意向试点放开山东、广东两省的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价格。
“地板价”意义不大
众所周知,成品油的现行定价机制是2009年制定,2013年进行完善后的机制。但回顾历史不难发现,在机制制定之初,原油价格一直在100美元/桶附近运行,因此机制中才设定了80至130美元/桶的调价幅度,也就是所谓的“天花板价”。
到了2014年下半年,随着全球供大于求局面的加剧,原油价格一路暴跌至40美元/桶之下。这是机制运行之初无法预测的,进而导致国内石油产业链出现较大矛盾。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张斌认为,矛盾的根源在于成品油炼制环节及终端零售环节利润较好,而原油开采企业受国际油价影响,亏损进一步加重,使得国内原油生产安全出现不稳定性。
“当前大庆原油、胜利原油的综合开采成本在45到53美元/桶,而国际价格已经跌至30美元/桶附近,导致油田亏损严重。”张斌说。
他认为,在当前国内原油对外依存度高达60%的背景下,若国内原油生产出现供应短缺,那么国内能源的安全保障将受到一定的威胁。而据导报记者了解,各行业代表对“地板价”的相关幅度以及是否设定都存在争议,因此新机制的具体细节仍需进一步讨论。
“目前国内石油炼制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环节利润分布不均,如何通过财税手段平衡各环节才是关键。”张斌解释说,“毕竟在高油价时,油田开采企业利润较高,但受定价机制影响,炼厂亏损则有所加剧。此时成品油价格不做调整,是在保护消费者利益。而对于炼油企业,国家通过征收特别收益金、消费税等财税手段对其进行补贴,以保障国内成品油的充足供应。而在低油价时,炼厂利润得到保障,但原油开采企业亏损加重,若出现减产则会威胁国内原油供应。不过,即便通过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其炼油留存利润如何分配至开采企业也是关键,毕竟对于石油产业链来讲,其独立的利润核算很难起到用成品油价格补贴油田的作用。”
“同时,对于‘地板价’设置为定值还是浮动中准值,也较难定论。如果设置为定值,原油若长期处于‘地板价’之下,国内成品油价格一直稳定,也不合理;若设为浮动的中准值,如何确定也是难点。”张斌认为,在低油价下,设置明确的“地板价”限制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意义并不大。不过,可以设置浮动的中准值,适度缩减成品油降价幅度,通过企业自身环节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国家可以通过设立专项的调节基金,利用消费税补贴等财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并拟定对油田开采企业进行补贴的相关制度,或许更加有效。
价改宜稳妥推进
据导报记者了解,发改委在座谈会上表示,有意放开广东、山东两省的成品油批发与零售价格。
“在成品油方面,山东和广东各有千秋。”隆重石化通分析师杨叶对导报记者说道,“山东的产量在全国来说是最大的,广东则是消费大省,拿这两个省作试点有一定的代表性。”
公开资料显示,截止到2015年底,山东地炼一次炼油产能已经达到历史峰值,(常减压装置)总体炼油能力为14820万吨/年,较2008年增加9780万吨,涨幅达194%;占全国炼油总产量的18%,占全国地炼加工能力的60%。
“山东地炼企业多为民营企业,生产、销售模式与‘三桶油’不同。虽遵循国家调价机制,但因整体的销售与生产更为贴合,价格调整不会拘泥于‘三桶油’,多以市场导向为主。故贴合市场走势波动,更能体现供需二者之间现状,符合国家定价机制市场化的初衷。”杨叶分析道。
此外,山东地炼的产品辐射面比较广,影响较大。
据导报记者了解,山东地区批发环节销售遍及全国各地。除在省内市场销售外,随着油品质量不断提高,目前地炼销售的汽油北上京津冀、南下苏浙沪。另外,两广地区、西北及西南等地均有山东地炼油品流入。其中销往苏浙沪以及两广地区的汽油数量,能占整体销量的12%左右。
而且,越来越多的炼厂开始在省外租赁或新建油库。如东明石化在四川、湖北等地均有销售点,昌邑石化在南京、常熟和苏州以及上海设立了多个销售点,海科石化也在南通设立了自己的批发点。
广东的入选,则是因为消费量大。
杨叶告诉导报记者,近几年,广东地区成品油市场从上游生产环节、中间贸易环节到终端消费环节都迅速发展,成为国内成品油消费量最大的省份。截至2015年底,广东以近7000万吨/年的炼油能力跃居全国第三位,仅次于山东、辽宁两省。
而从成品油经营企业性质来看,广东省具有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中,民营以及外资企业占比高达49%;省内超5000家具有成品油零售资质的企业中,民营以及外资企业占比也已达到46%。随着成品油市场化的发展,民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竞争力不断扩大,广东地区成品油市场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长远来看,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价格最终让市场来定是大势所趋,在探索中不断完善,以特色省市作试点,应是较为稳妥推进方式。待完善后的调价机制出台,国内石油行业将面临一个崭新的格局。”杨叶分析道。
上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将对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改革,导致2015年最后两个成品油调价窗口关闭,随后市场关于新机制内容的猜测不断。
去年最后一天,国家发改委就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再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据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参会代表就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否应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具体水平如何确定,价格调整方式如何简化、优化,如何保证国内石油供应安全、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资源节约利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而最新的消息显示,国家有意向试点放开山东、广东两省的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价格。
“地板价”意义不大
众所周知,成品油的现行定价机制是2009年制定,2013年进行完善后的机制。但回顾历史不难发现,在机制制定之初,原油价格一直在100美元/桶附近运行,因此机制中才设定了80至130美元/桶的调价幅度,也就是所谓的“天花板价”。
到了2014年下半年,随着全球供大于求局面的加剧,原油价格一路暴跌至40美元/桶之下。这是机制运行之初无法预测的,进而导致国内石油产业链出现较大矛盾。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张斌认为,矛盾的根源在于成品油炼制环节及终端零售环节利润较好,而原油开采企业受国际油价影响,亏损进一步加重,使得国内原油生产安全出现不稳定性。
“当前大庆原油、胜利原油的综合开采成本在45到53美元/桶,而国际价格已经跌至30美元/桶附近,导致油田亏损严重。”张斌说。
他认为,在当前国内原油对外依存度高达60%的背景下,若国内原油生产出现供应短缺,那么国内能源的安全保障将受到一定的威胁。而据导报记者了解,各行业代表对“地板价”的相关幅度以及是否设定都存在争议,因此新机制的具体细节仍需进一步讨论。
“目前国内石油炼制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环节利润分布不均,如何通过财税手段平衡各环节才是关键。”张斌解释说,“毕竟在高油价时,油田开采企业利润较高,但受定价机制影响,炼厂亏损则有所加剧。此时成品油价格不做调整,是在保护消费者利益。而对于炼油企业,国家通过征收特别收益金、消费税等财税手段对其进行补贴,以保障国内成品油的充足供应。而在低油价时,炼厂利润得到保障,但原油开采企业亏损加重,若出现减产则会威胁国内原油供应。不过,即便通过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其炼油留存利润如何分配至开采企业也是关键,毕竟对于石油产业链来讲,其独立的利润核算很难起到用成品油价格补贴油田的作用。”
“同时,对于‘地板价’设置为定值还是浮动中准值,也较难定论。如果设置为定值,原油若长期处于‘地板价’之下,国内成品油价格一直稳定,也不合理;若设为浮动的中准值,如何确定也是难点。”张斌认为,在低油价下,设置明确的“地板价”限制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意义并不大。不过,可以设置浮动的中准值,适度缩减成品油降价幅度,通过企业自身环节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国家可以通过设立专项的调节基金,利用消费税补贴等财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并拟定对油田开采企业进行补贴的相关制度,或许更加有效。
价改宜稳妥推进
据导报记者了解,发改委在座谈会上表示,有意放开广东、山东两省的成品油批发与零售价格。
“在成品油方面,山东和广东各有千秋。”隆重石化通分析师杨叶对导报记者说道,“山东的产量在全国来说是最大的,广东则是消费大省,拿这两个省作试点有一定的代表性。”
公开资料显示,截止到2015年底,山东地炼一次炼油产能已经达到历史峰值,(常减压装置)总体炼油能力为14820万吨/年,较2008年增加9780万吨,涨幅达194%;占全国炼油总产量的18%,占全国地炼加工能力的60%。
“山东地炼企业多为民营企业,生产、销售模式与‘三桶油’不同。虽遵循国家调价机制,但因整体的销售与生产更为贴合,价格调整不会拘泥于‘三桶油’,多以市场导向为主。故贴合市场走势波动,更能体现供需二者之间现状,符合国家定价机制市场化的初衷。”杨叶分析道。
此外,山东地炼的产品辐射面比较广,影响较大。
据导报记者了解,山东地区批发环节销售遍及全国各地。除在省内市场销售外,随着油品质量不断提高,目前地炼销售的汽油北上京津冀、南下苏浙沪。另外,两广地区、西北及西南等地均有山东地炼油品流入。其中销往苏浙沪以及两广地区的汽油数量,能占整体销量的12%左右。
而且,越来越多的炼厂开始在省外租赁或新建油库。如东明石化在四川、湖北等地均有销售点,昌邑石化在南京、常熟和苏州以及上海设立了多个销售点,海科石化也在南通设立了自己的批发点。
广东的入选,则是因为消费量大。
杨叶告诉导报记者,近几年,广东地区成品油市场从上游生产环节、中间贸易环节到终端消费环节都迅速发展,成为国内成品油消费量最大的省份。截至2015年底,广东以近7000万吨/年的炼油能力跃居全国第三位,仅次于山东、辽宁两省。
而从成品油经营企业性质来看,广东省具有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中,民营以及外资企业占比高达49%;省内超5000家具有成品油零售资质的企业中,民营以及外资企业占比也已达到46%。随着成品油市场化的发展,民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竞争力不断扩大,广东地区成品油市场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长远来看,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价格最终让市场来定是大势所趋,在探索中不断完善,以特色省市作试点,应是较为稳妥推进方式。待完善后的调价机制出台,国内石油行业将面临一个崭新的格局。”杨叶分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