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日电(记者杜燕飞)今日,发改委网站发布消息称,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为主线,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改革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加快推进电力、天然气、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清理规范不合理收费,健全成本价格监管制度,。
发改委表示,“十二五”期间,资源性产品等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在深圳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蒙西、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等6省区域,并部署其他非试点省份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核定深圳、蒙西电网2015—2017年监管周期的输配电价,减轻两地相关用户电费负担约9亿元和26亿元。放开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鼓励交易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竞争性方式形成价格。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天然气价格改革,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一步调整到位,存量气分三步调整到位,2015年实现并轨,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推动成立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按机制调整成品油价格,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在27个省80个县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
同时,用好杠杆,为调结构、降成本服务。
具体来看,全面推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对淘汰类以外的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用电实行基于电耗水平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出台超低排放电价政策。指导地方合理制定调整污水处理、水资源、排污收费标准,制定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并逐步调整至与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基本相当的水平。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2015年两次大幅下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工商业销售电价,减少用电支出近900亿元。大幅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特别是2015年11月每立方米降低0.7元,直接减轻下游负担430亿元以上。
全文如下:
“十二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2011—2015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平均上涨2.8%,保持了基本稳定。深入推进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价格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价格环境。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15年,价格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
一、超前谋划,加强价格改革顶层设计
起草上报《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年10月以中央28号文印发,这是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就价格工作出台的专门文件。文件明确了到2020年价格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及重点任务,是下一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落实好《价格调控与改革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制定出台《推进价格机制改革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二、简政放权,政府定价范围大幅缩减
大幅减少政府定价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分批平稳放开约80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全面顺利完成2014年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主要包括:放开绝大多数药品、烟叶、民爆器材价格,部分竞争性交通运输和邮政服务价格,以及建设项目服务、房地产和土地评估、认证认可等大多数专业服务价格。将教材、公证和司法鉴定服务、省内油气短途管道运输的定价权限下放由省级管理。指导地方放开资产评估、会计师、税务师服务等多项服务价格,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增强了社会投资积极性,改善了市场供求关系。在放开、下放价格的同时,全面修订中央和31个省区市定价目录,中央、地方定价项目分别缩减80%、55%左右,实现清单化管理,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