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17日专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已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力争用3年至5年时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约1.79亿吨,其中,引导退出产能4959万吨、引导减量化生产1.29亿吨。
内蒙古是全国主要的能源保障基地。目前,内蒙古全区共有已建成和在建煤矿611处、总产能13.16亿吨;内蒙古全区煤矿平均生产规模为每年196万吨,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6倍;采煤机械化率9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0个百分点。
按照国家“去产能”任务及内蒙古实际情况,内蒙古煤炭行业将把化解过剩产能与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结合起来,通过兼并重组、产能置换、优化升级等途径,利用煤化工和特高压外送通道电源点建设,加大煤炭区内就地转化,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实现供需平衡。
对于过剩产能,内蒙古将通过淘汰、引导退出、减量置换、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优化升级、延伸产业链条等方式坚决予以清理。
内蒙古还将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妥善处理违法违规煤矿建设,引导企业减量化生产,严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做到既化产能、又稳生产。
目前,内蒙古对23处未批先建煤矿一律责令其停工停产;有关煤矿在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并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奖补资金、财税支持、金融支持、职工安置等8个方面的配套政策,做好企业职工转岗分流、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