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和引导煤矿企业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制定了《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控制入井人数,单班入井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煤矿应采取措施将人数降到1000人以内;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应将单班入井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
《意见》要求,优化生产组织,合理确定产能。鼓励煤矿企业通过核减产能从源头上减少入井人数。坚决避免不顾地质条件和灾害威胁程度,盲目增大煤矿产能,人为造成采掘接续紧张或采取人海战术突击生产。
《意见》提出,要推行岗位标准化作业流程,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优化调整设备检修、巷道修复、物料运输、安装回撤等作业时间,避免在同一工作地点安排检修班与生产班平行或交叉作业;避免在同一作业区域安排多个单位、多头指挥混岗作业。错时安排调研、参观等非生产活动,避免个别时段、尤其是上午时段人员集中入井。
《意见》指出,要逐步减少井下作业岗位。鼓励煤矿探索实施“一人多岗、一岗多能”,对井下部分作业岗位进行整合,实施夜班“瘦身”作业。有条件的煤矿逐步取消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