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至13日,四川煤监局煤矿安全检查第四组陈自强、何峰和陈晓筠等一行对川煤芙蓉公司珙泉煤矿进行安全检查。芙蓉公司安全、生产部室相关人员陪同。
检查组分4个小组对该矿进行检查。地面组通过查阅规程措施对该矿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井下3个组在芙蓉公司领导和该矿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井下2472抬高机巷掘进工作面、2482-1采煤工作面和中央水泵房等区域察看现场情况,发现中央变电所悬挂的供电系统图与井下实际情况不一致、中央变电所未配备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及2482风巷除尘喷雾装置雾化效果差等17条隐患。针对存在的隐患,检查组责令该矿限期整改,并由芙蓉公司组织复查后,将复查情况上报四川煤监局川南监察分局和宜宾市安全监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