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湖北省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批发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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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9-06 来源:湖北日报(武汉) 关注度:0]
摘要: 从湖北省物价局获悉,本月起,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96元(含增值税),调整为每立方米1.86元(含增值税)。各地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仍维持现行价格水平不变。
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是省内天然气公司拿到的批发价...
从湖北省物价局获悉,本月起,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96元(含增值税),调整为每立方米1.86元(含增值税)。各地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仍维持现行价格水平不变。
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是省内天然气公司拿到的批发价,由于各地管线输气成本不一,我省的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也不同。如武汉市非居民工业类用户为每立方米4.035元、非居民商业类用户为每立方米4.385元,荆州非居民工业类和商业类用户同为每立方米3.55元。
省物价局表示,各地应结合门站价格降低、天然气增值税率下调等因素足额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含税销售价格,降价金额应高于每立方米0.1元。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基准门站价格挂钩,按基准门站价格加管输、配气和其他合理供气成本核定,随门站价格动态调整。各地核定的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时间与门站价格调整时间同步,及时释放降价红利。
业内人士预计,此次天然气降价,每年将直接减轻下游工业、发电、交通、商业、服务业等用气行业企业负担数十亿元,还能有效推广天然气这种
清洁能源,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环保。
省物价局要求,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加强组织和供需衔接,严禁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以及串通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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