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洛龙区区长张玉杰主持召开洛龙区
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求立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遏制蔓延势头。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结合洛龙实际,洛龙区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由区
商务部门牵头,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辖区内成品油流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对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负总责,承担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主体责任;由商务、公安、发改、环保、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工商、安监、质监、国税等部门组成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联合工作组。区商务部门负责联合工作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整顿工作深入开展。
明确监管重点。洛龙区明确规范查处七大类违法行为:查处无证照(或证照不齐)非法建设经营
加油站(点)行为;查处成品油掺杂售假、以次充好,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查处加油站(点)假冒商标及标识行为;查处违反散装汽油实名购销安全监管规定行为;查处使用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和违反成品
油价格政策行为;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行为;查处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形成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按照“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失职追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统筹协作,确保工作有序顺利推进。突出重点,紧盯李楼、安乐、白马寺等城乡结合部区域,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要从严从快,从严执法、从重打击、迅速行动,切实把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规范查处程序。各职能部门现场核查时,根据核查情况现场提出查封、关停、拆除、整改、没收、处罚等处理意见,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且不符合成品油商务行业发展规划的加油站(点),坚决予以取缔并拆除。对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但未达到新的环保要求(油气回收改造及双层油罐改造等)的加油站(点),由环保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但购销不达标油品、使用不合格
加油机的加油站(点),责令停业整顿,待整改合格后恢复经营。对超范围经营的加油站(点),予以查封并暂扣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逾期不整改的,吊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完善协作机制。洛龙区建立案件通报移交机制。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验相关证照、验收意见真伪和有效性,重点核查消防验收意见、环保验收意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涉及安全、环保及合法经营的证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属本部门牵头处理的,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属联合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牵头处理的,在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及时将案件移交牵头部门处理。拓宽线索获取渠道。充分发挥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建立奖励和法律免责机制,鼓励经营单位内部职工、同行经营者举报。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动态“黑名单”,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定期更新“黑名单”,对整改合格的企业从“黑名单”中剔除,对新发现的违规企业及时列入“黑名单”;对多次违法的企业,在列入“黑名单”的同时,各职能部门或向上级职能部门建议3年内不受理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涉及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的证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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