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家民营企业创纪录地入围国家石油战略储备体系之后,国家石油商业储备体系也有望在近期向民企敞开大门。
近日,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下称“中商石油委”)会长赵友山在此间举行的2010中国民营石油化工高峰论坛上透露上述消息。
赵友山说,今年以来,中商石油委向主管部门反映,建议将民营企业闲置的3600万吨左右的油库纳入国家石油商业储备,目前,这一建议已得到了高层领导的批示,相关政策即将出台。
国家石油商业储备是与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并列的国家石油储备两大体系之一,后者的主体为政府,前者的主体是企业,企业可以自主管理油库,不过前提是必须保证一定比例的义务储备,以备在市场出现波动时,由国家调拨进入市场平抑价格。
今年年中,6家民企在招标中入围,“民”字头企业第一次进入了“国”字头的石油战略储备体系中。
但一些原本期望通过“藏油于民”获得原油油源的民企表示,在石油战略储备体系中,他们并没有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赵友山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表示,如果民企此番借助“新36条”(《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东风进入国家石油商业储备体系,由于商业储备体系中企业具有主体地位,可自主储运购销原油,这将意味着民企有望借道这一储备体系而成功获得此前期盼多年的原油油源。
“让民企参与国家储备,政府一不用投资、二不参与建设、三没有风险,还可以帮助解决就业等,何乐不为?”赵友山说。
作为第一批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库的决策者之一,国务院参事、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徐锭明在上述论坛上表示,他坚决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到国家石油储备中来。
“好比粮食,同样是战略物资,当国家粮食储备库库存不足的时候,就可以通过租用社会粮仓来吸纳多余的国储粮,石油也完全可以这么做。”商务部原部长助理黄海同样是民企参与国家石油储备的支持者。
急盼“政策红包”的民营油企也表达了他们的看法。
辽宁盘锦兴隆石化开发公司董事长张顺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国家向民企放开国家石油商业储备的大门,他将肯定争取参与。“这不是赚钱不赚钱的事情,而是企业的公民责任。”张顺杰说。
不过,也有一些企业代表认为让民企参与国家石油储备只是“赚吆喝”的买卖。“从产业链来看,上游炼油和下游分销的利润率比较高,而仓储的利润本来就比较薄,对于民企而言,更盼望的是快一点做大做强,打通产业链,而不是守着仓储这个相对薄利的行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石油流通商告诉记者。
5月“新36条”公布后,6家民营企业首次获准介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被称为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新36条”首个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有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