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第一法出台
2010年在石油法律上的“破冰”是一个令人兴奋的进展。
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出台。
这是胡锦涛2010年签署出台的第五部法律,也是新中国石油(601857)天然气工业在发展60年后迎来的第一部专属于本行业的法律。2010年10月1日起,管道保护法正式实施。它绝对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
这意味着担当我国石油的70%、天然气的99%输送任务的油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结束了无“法”可依的局面。目前我国干线管道已经超过8万公里。
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和城乡建设不断加快,管道保护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管道保护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打孔盗油(气)等违法犯罪行为仍然猖獗,管道特别是天然气管道甚至成为国内外恐怖分子攻击的重点目标。
这已经危及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不能不加以重视。
管道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把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为依法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这对于增强全社会保护管道的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规范管道保护工作,促进企业改进管理、解决和排除影响管道安全的问题和隐患,从而确保管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作为油气管道建设和运营企业,中国石油开展了以“合法建设、守法运行、依法保护,全面提升管道保护管理水平”为主题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建立健全本企业有关管道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业务合法合规,进一步加强管道运营管理,确保新建管道和在役管道的安全运行,确保油气安全平稳供应。
管道保护法的出台,再次引发了人们对石油天然气立法的憧憬。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石油的呼声越来越高。除管道保护法外,石油法、能源法,石油储备法也一度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之中。
2005年8月,一份建议制定《能源法》的报告递交至国务院。此后五年,先后历经了《能源法》起草组成立、《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送审稿递交国务院、审查修改阶段。2010年的最新消息表明,《能源法》已经列入了今年国务院法制办的一档立法计划,按照规划,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完稿并提交至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据了解,《能源法》目前尚最终定稿,诸多问题仍在争论之中,如是否应提出能源普遍服务的概念?能源领域要不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能源基础配置中能不能提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是否应以市场为主导?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是否实行准入制度?
尽管等待的时间相当漫长,但人们始终期待着,油气法律体系建设能够更加相称于油气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便更好地保障油气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