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对外合作第一批试点名单出炉
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四部委12月3日发布通知,宣布进一步扩大煤层气开采对外合作,新增中石油、中石化、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河南煤层气)三家公司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至此,国内共有四家企业取得了煤层气的对外专营权。此前,1996年专门成立的中联煤是国内唯一一家享有煤层气对外合作专营权的煤层气企业。
点评 煤层气对外合作权再放开 民营暂无望
我国煤层气资源非常丰富,仅次于俄罗斯、加拿大,为世界第三大煤层气储藏国。虽然我国煤层气勘探开发尚处于发展初期,但煤层气潜在市场巨大。随着国家扶持力度的加大以及相关政策的逐步放开,国内外各种资本力量跃跃欲试。
但一直以来,享有煤层气对外合作专营权的企业仅中联煤一家。2009年,国务院国资委发文批准将中联煤部分区块和资产有偿转让给中石油,从操作层面上打破了中联煤的独家煤层气对外专营权,使中石油实质上拥有了煤层气的对外专营权,但是在政策层面上还没有得到正式的认可。此次国家相关部门正式发出通知,扩大了享有煤层气开发对外合作权的企业范围,对“十二五”期间加快我国煤层气资源开发具有积极的意义。
然而虽然煤层气领域已有民企的身影,但民企对外合作区块仅能通过参股的形式与国有公司进行合作。此次煤层气对外合作专营权的放开并未涉及民企,民企仍被“关在门外”,甚至有消息称:“目前有关部门还没有允许民营煤层气企业进行对外合作的精神。”
从目前整个煤层气行业的市场份额来看,中联煤、中石油、中石化拥有绝大部分的对外合作区块,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分析称,尽管包括国有煤炭企业甚至民企都想要进入这一领域,但煤层气对外合作专营权的放开对于早已“瓜分完毕”的煤层气对外合作区块来说,并无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