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所有3万吨小矿今年一律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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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4-13 来源:中国能源网 关注度:0]
摘要: 从湖北煤监局了解到,湖北全省已被列入关闭计划的47家3万吨小煤矿将在今年内全部关闭到位。关闭任务已纳入地方政府年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并作为督查重点。
所有3万吨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一律不超过2015年12月31日。在复工复...
从湖北煤监局了解到,湖北全省已被列入关闭计划的47家3万吨小煤矿将在今年内全部关闭到位。关闭任务已纳入地方政府年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并作为督查重点。
所有3万吨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一律不超过2015年12月31日。在复工复产验收中,重点加强对这些煤矿的检查,严格标准和程序,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准复工复产,促其早关快关。加大对3万吨煤矿按察暗访及抽查频次力度,严厉打击存在重大隐患坚持生产、技改矿井违法生产、超层越界开采、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和使用假图纸生产的行为,对违法违规生产矿井,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发生较大以及以上责任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责任事故的年产9万吨及以下矿井也在关闭范围之内。
到2015年底,5个重点县(建始、巴东、长阳、秭归和南漳县)煤矿总数量下降10%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幅度超过全省煤矿平均幅度,杜绝重大以上事故。
在煤矿准入和遏制产能方面,湖北省决定,不再核准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改扩建项目,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不予核准。新建和改扩建煤矿,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一律不得核准。省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对重点县所有生产矿井的生产能力进行重新核定,重点核定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矿井的生产能力,核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严禁超能力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