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10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作为资源税全面改革后的首个征期,8月份全国共有62479户纳税人申报缴纳资源税20.65亿元,其中,124个从价计征税目收入17.3亿元,占84%,5个从量计征税目收入3.35亿元,占16%。按改革前政策计算应征资源税费26.19亿元,税费相抵,总体减负5.54亿元,降幅21.14%。作为首个水资源税试点省份,河北省共有7809户取用水户申报缴纳资源税1.22亿元。
作为继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的又一项重大税制改革,今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实行从价计征,清理收费基金,同时突破目前仅对矿产品和盐征税的局限,在河北省试点开征水资源税。
“本次资源税全面改革是对前期尚未从价计征的所有129个税目进行改革。其中实施清费立税和从价计征的税目有124个,仅实施清费立税、继续从量计征的税目有5个,主要是税源分散、计税价格难以取得的砂石、黏土等。”据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介绍,从首个征期缴税情况看,无论是重点税目,还是重点企业,税费负担总体都是降低的。
从12个重点税目看,首个征期资源税收入为9.62亿元,占129个税目资源税收入的46.58%。其中,铁、金、铝、铅锌、镍、石灰石、磷、氯化钾、硫酸钾、海盐等10个税目资源税费负担下降,降幅从5%到48%不等;铜负担基本持平;石墨因考虑保护战略资源而相应提高了税负。
从典型调查的130户重点企业看,资源税全面改革后的平均负担率为4.88%,比改革前资源税费负担率7.16%下降2.28个百分点,降幅为31.8%。其中,112户企业负担降低或持平,共减负0.89亿元;18户企业负担略微上升,共增负395万元;增减相抵,净减负0.85亿元。
“在当前矿价普遍处于低位的情况下,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使绝大部分企业负担减轻。”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说,矿山企业以及矿业协会普遍支持全面改革,即使税负上升的石墨企业也对保护战略资源的政策安排表示理解。
与此同时,以清费立税、从价计征为主要内容的资源税全面改革,有效促进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结构升级,在机制和理念上都带来了更深层次变化,节约资源成为企业共同追求。
“按照本次改革新设的优惠政策,首个征期,全国共为符合资源节约利用条件的企业减免资源税2006万元。”据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介绍,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此次改革对开采难度大、成本高以及综合利用的资源给予税收优惠,包括符合条件的衰竭期矿山、采用充填方式开采和综合利用的矿产资源。
本次改革中,首次登场的水资源税格外引人注目。首个征期,河北水资源税收入1.22亿元,计税取水量为1.34亿立方米。“改革前后水资源税费负担变化总体表现为‘三增三平’,总体符合政策设计初衷。”河北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朱清郁介绍,“三增”即抽取地下水企业税负增加,超采区企业税负增加,特种行业税负增加;“三平”是居民生活用水负担持平,企业正常用水负担基本持平,农业用水负担不变。
水资源税抑制地下水超采的调控作用初步显现。首个征期的水资源税收入与近3年河北省水资源费月均收入相比增加0.56亿元,增幅为86%。改革后每立方米水资源税的平均税额,地表水为0.3元,地下水为1.23元,地下水是地表水的4.1倍,两者税额差比改革前水资源费的费额差明显扩大。
处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河北唐山三友集团及时调整用水结构,取用地下水与地表水的数量比由原来的6∶4调整为改革后的1∶9。宣化
钢铁公司目前正在制定将城市中水进行处理后作为生产用水的计划,以替代取用地下水,不断降低总用水量。
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下一步将继续落实好资源税全面改革各项措施,加强与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作,对重点纳税人开展一对一的辅导,不断放大改革效应,助推资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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