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海事局日前召开的天津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发展与战略研究研讨会获悉,为了应对本市海域面临的重大溢油风险,“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在东疆、临港、南港、南疆和北疆建设政府主导的溢油应急设备库,推行“统一规划,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建设”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机制,使天津港达到能够抵御2000吨溢油事故的综合溢油应急能力。
据介绍,目前渤海湾内天津、秦皇岛、大连、营口、唐山都为亿吨大港,船舶往来频繁;中国最大的海上油田位于渤海,目前共有20多座油、气田,位居中国前6位的海上油田均在渤海,渤海海域内大量石油平台以及石油平台周围活动着大量的过驳作业船舶,对海域污染的风险性增大。
据天津海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期间, 本市抵御溢油事故的综合溢油应急能力将从500吨提高到2000吨。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天津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计划》和《天津海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深化部门间应急联动协作机制,细化各类应急反应程序。探索建立应对污染事故的全天候、全覆盖监测、监视机制,强化日常监视,通过空中定线巡航、水域巡航、VTS、AIS等现有手段,做好本市沿海船舶污染的监视;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测、溢油监视雷达、溢油监视浮标等新技术,建立污染物跟踪系统。此外,还将设立市海上溢油及化学品事故应急反应中心,实现船舶污染及化学品事故预防、危险货物检验、污染物化验和水体监测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