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石化、中海油和中石油分别宣布了高层人事调整的消息,原中石化集团总经理苏树林调福建省任职;原中海油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傅成玉调任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原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王宜林调任中海油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在进行人事调整的同时,中石化集团和中海油总公司还分别宣布,公司将设立董事会制度,董事长、总经理分设。
业内专家指出,两石油巨头引进董事会制度,是国资委推进央企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有利于央企进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石油三巨头人事大调整
此次石油系统的人事大调整,始于4月2日。这一天,中石化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中石化股份董事长苏树林调任福建省省委副书记。4月11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苏树林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并代理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
苏树林在调任福建省之后,中石化集团总经理的位置一直处于空缺状态,直到4月8日,中组部才宣布,原中海油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傅成玉,调任中石化集团担任董事长;而中海油总公司因此空缺的掌门人位置,由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王宜林接任,王宜林任董事长。
石油三巨头的高层如此密集地大换血,为近年来少有。但这并不是人事调整的结束。据市场传言,中石油集团公司总经理蒋洁敏可能调任云南,其继任者可能是中石油集团的一位副总经理。
厦门大学教授、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三家石油公司在石油的上游开采、下游炼化以及海上石油勘探各有长处,高管的互调,也有利于目前三家公司各自取长补短,向一体化发展。
中石化、中海油初设“董事会”
在这次石油系统高管的变动中,有一个问题引发了市场高度关注,那就是傅成玉和王宜林担任的都是董事长职务,而此前中石化和中海油两家集团公司并没有这一职务(此前两家公司的一把手都是总经理)。董事长职务的出现,表明两家国有大型石油企业开始设立了董事会制度。
资料显示,在2005年之前,央企一直都是没有设立规范的董事会。直到2005年10月,才由宝钢开始试点董事会制度。对于宝钢的董事会试点,时任国资委主任的李荣融评价道:“以前国有企业改革多数是方法上的改进。这次则是从体制、制度上的改革,这是国资委成立以来的最大新闻,意义非同一般。”
此次中石化、中海油引进董事会制度,是我国大型石油企业的一个重大举措。国企改制问题专家、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培敏指出,央企设立董事会制度,是国资委推进央企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此次中石化、中海油设立董事会,表明两大央企被纳入此项改革之中。
央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速
我国的央企,绝大多数都是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法》注册,只有为数极少的按照《公司法》注册。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法》注册的企业,其最大特点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而按照《公司法》注册的企业,其公司治理结构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在监督机制缺位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一把手“一言堂”的领导体制。
中煤集团是早期试点董事会制度的国内第二大煤炭央企,中煤集团引入了外部人士担任董事长。中煤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姜淳表示,从中煤集团近两年来的试点经验来看,建立董事会制度,企业的发展战略思路反而更加清晰,速度更快了。
林伯强表示,董事会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比较明显的特征。国资委一直在推进董事会制度在央企的设立,此次中石化集团公司和中海油总公司设立董事会是两家国有石油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一次重要推进,也表明国资委主导的央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在提速。
在今年初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截至2010年年底,已经有30家央企设立了董事会制度,加上此次设立董事会的中石化和中海油,已经有32家央企开展了董事会试点工作。
国资委有关分析人士表示,设立董事会的目的,主要就是解决过去央企所有决策都是“一把手”总经理一个人说了算的局面,通过设立董事会在央企形成内部制衡机制,以保证央企的平稳发展,并有效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