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煤层气开发现状
美国 法律有保障
美国政府于1980年颁布的《能源意外获利法》第29条非常规能源开发税收补贴政策,使煤层气成为政府鼓励和支持的主要清洁气体能源。补贴值随着产量的增加而增加,随着通货膨胀系数的变化而调整。美国政府还先后出台《能源政策法》、《能源意外获利法》、《气候变化行动计划》等,从客观上、法律上鼓励、支持煤层气的开发利用。2004年美国煤层气年产量达500亿立方米,煤层气占气体能源(天然气)总量的8%~10%,成为重要的能源资源。
加拿大 科技降成本
多年来加拿大政府一直支持煤层气的发展,该国一些研究机构根据该国地质特点,开展了一系列的技术研究工作,在开采技术方面取得了进展,降低了煤层气开采成本。到了2004年,加拿大煤层气生产井已达 2900多口,年产量达到15.5亿立方米。
英国 投资有优惠
为了鼓励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英国制定了鼓励政策。按照英国《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开采煤层气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即投资者的纳税可以通过减免所得税或资本红利税而得以回收。
印度 7年不缴税
印度政府允许私人和外国公司勘探煤层气并在国内市场上销售,还给予国内外煤层气开发投资者鼓励政策:从商业性生产之日起,7年免税;只征收很低的矿区使用费;免交煤层气开发需要的进口材料和设备关税;煤层气气价实行市场价格,政府不干预。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