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之战:从夺命杀手到42万亿元的财富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1-05-18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关注度:0]
摘要: 煤层气开发   它是一位最喜夺人性命的杀手。   煤层气,主要成分是甲烷,它以吸附态赋存于煤层及邻近岩石层中,当其浓度达到5%~16%时,遇明火便爆炸。在涉及安全生产问题时,它更多被叫做瓦斯。 ...

“无证经营者”

 

  晋煤显然不会满足于只能“治理瓦斯”。

 

  谈煤层气,绕不过矿难。

 

  刘军是中国最大的煤层气矿 寺河矿的党委书记。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他所在的岗位压力很大。“只要他们(矿区指挥中心)一打电话,那是睡不着觉的。”他和矿长每星期最多回家一天,基本上都住在矿区。

 

  2006年2月1日,发生在寺河矿的那场造成23名矿工遇难的瓦斯爆炸事故,至今仍让刘军他们心有余悸。

 

  寺河矿所在的晋煤集团,历年来投入了50多亿元资金探索瓦斯的治理。

 

  根据山西省政府方面提供的一份报告,晋煤集团尽管煤层气矿权面积小(107.74平方公里,仅占全省登记比例0.32%),地面煤层气利用量占到了全省的57.45%。同时,该报告指出,央企及其他企业的抽采和利用量与其拥有的占面积99.68%的煤层气矿权极不相称。

 

  这些年,因为没有气矿权,“无证经营者”晋煤集团一直以“瓦斯治理”为由进行煤层气的开采。

 

  “最初的想法并不是说要抽出气来利用,而是从煤矿安全生产的角度考虑,怎么把它抽出来。直到现在为止,我们的目的还是以治理瓦斯为主,而非以煤层气抽采利用为主。”

 

  当然,不利用也太可惜了。

 

  晋煤集团董事长武华太坦言,如果仅从抽采利用的角度,这个经济账根本算不过来。晋煤集团在煤层气抽采利用上的投入至今仍未盈利,但对于安全生产,“这个效应太大了”。

 

  晋煤方面提出了一个设想,采煤之前,提前20年以上,从地面打井抽瓦斯,因为根据现有技术,每年只能降低1个百分点的瓦斯含量。而根据国家规定,瓦斯含量降到8%以下才属于安全区。煤矿瓦斯含量以26%算,从26%降到8%,没有20年不可能实现。

 

  他们认为,提前20年,把煤层气全部抽完,然后再开采煤矿,这是最科学和安全的开采。“但现在的问题在于,气权不在煤炭企业,而有气权的单位一般以抽采利益为主,而非以解决煤矿的安全为主。”武华太说,目前这个工作没有人做,因为拥有气权的企业几乎都不赚钱,煤层气企业的成本没有煤炭企业的成本低。

 

  依据国家政策,煤炭企业须在每吨煤炭销售收入中提取不超过50元作为安全隐患基金,其中15元为瓦斯治理经费。因此,煤炭企业以瓦斯治理之名义发展煤层气产业,也可以用瓦斯治理经费。在资金问题上,煤炭企业比煤层气企业有优势。

 

  武华太呼吁:“从现在开始,20年以后开采的煤炭要赶快布局,不然来不及。5年之内是影响当前生产的,更着急,应该更快地去布局。”

 

  “当然这些都没法确定。因为气权不是我们的,我们只有矿权。”

 

  晋煤方面透露:他们在试图向国家发改委争取,把新开采煤矿5年内的这一部分气权归给煤矿企业开采。

 

  没有气权,煤炭企业当然被动。

 

  晋城煤业集团煤层气产业发展局副局长何辉说,“十一五”期间,因为矿权重叠,晋煤集团有三座煤矿无法开工。

 

  “为什么?因为转不了产,探矿权得转产矿权,须与煤层气矿权企业签订一份双方互不干扰的安全协议。”

 

  2008年4月,国土资源部曾下发《关于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对煤炭和瓦斯矿权重叠问题的双方进行协商。

 

  “换句话说,我们要采煤的时候,必须经有煤层气矿权企业的同意。”

 

  这种协议,煤炭企业当然不愿意签。“签协议也就意味着给人家钱。”何辉举例,一个30平方公里的矿区,与气权企业协议,煤炭企业给付了250万元。

 

  “我们给这些钱心疼啊。央企拿着国家给的这些区块什么也不干,而批给你就可以直接拿钱了。”何辉说。

 

  但站在拥有煤层气矿权的央企角度,“气权是我的,你当然得付钱。”

 

  这自然让山西人很不平衡。山西人的观念是,资源是山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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