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向中方转交建设天津炼油厂的政府间协议草案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12-06  来源:国际石油网  关注度:0]
摘要:   12月5日电 俄罗斯副总理阿尔卡季?德沃尔科维奇在俄中能源对话框架内的会议结束后对记者称,俄罗斯向中国转交了建设天津炼油厂的政府间协议草案。   德沃尔科耶维奇说:我们向中国方面转交了政府间协议草案,它确定天津炼...

  12月5日电 俄罗斯副总理阿尔卡季?德沃尔科维奇在俄中能源对话框架内的会议结束后对记者称,俄罗斯向中国转交了建设天津炼油厂的政府间协议草案。

 

  德沃尔科耶维奇说:"我们向中国方面转交了政府间协议草案,它确定天津炼油厂的建设指标。

 

  他说:"中国方面还有比较有兴趣的想法,如何能让项目整体以及增加(从俄罗斯向炼油厂)提供的石油量有利于俄罗斯方面。这些问题将在近期讨论。"他同时拒绝透露中国伙伴建议的细节。

 

  他指出,昨天俄罗斯石油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领导层之间就这个问题举行了类似对话。落实这个项目的合资企业董事会会议应该在周三举行,会上将审议这些指标。

 

  俄罗斯石油公司早前透露,该公司总裁伊戈尔?谢钦12月4日与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讨论了关于在中俄东方石化(天津)有限公司框架内为建设炼油厂和石化厂创造良好条件的政府间协议的一些条款。

 

  在中国天津市建设炼油厂的技术经济论证协议签署于2010年9月,当时举行了奠定新企业第一块石头的仪式,该企业投资将约为50亿美元。这个项目的工作由中俄东方石化(天津)有限公司承担。俄罗斯石油公司持有该公司49%股份,其余51%股份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供给天津炼油厂的石油在每年通过"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管道向中国出口的1500万吨石油基础上额外提供。俄方公司计划将自己东西伯利亚油气田出产的石油提供给工厂,包括伊尔库茨克州。

 

  工厂年生产能力将是1300万吨,与此同时,供给工厂的70%的石油来自俄罗斯,约30%来自国际市场。第一阶段包括制定技术经济论证和建设工厂。合资企业的下一个阶段是在中国成立加油站网络,它们将用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的品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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