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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能否尝试固定油价浮动税金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1-05-17 中国财经报 关注度:0]
摘要: 从2009年初开始我国实行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即当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加权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国家发改委将对国内成品油价进行相应调整。这个价格机制运转至今,国内油价就已据此调整过14次,平均2个月调整1次。在14次调价...

从2009年初开始我国实行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即当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加权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国家发改委将对国内成品油价进行相应调整。这个价格机制运转至今,国内油价就已据此调整过14次,平均2个月调整1次。在14次调价中,只有4次是下调,其余10次均为上调,尤其去年10月以来的连续4次调价都是上调。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韩东屏日前对此发表观点,他认为,目前我国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联动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存在严重弊端,并提出对燃油采取固定油价而浮动税金的控制方式的观点。即对各种成品油都制定一个固定的销售价格,长时间内保持不变,只让成品油税金随国际油价上下浮动。这里的成品油税金,即成品油固定零售价减去成品油不含税价即所谓“裸价”之后的部分。当成品油“裸价”因国际油价上涨而提高,固定零售价不变,税金变少;相反,当成品油“裸价”因国际油价下跌而降低,固定零售价亦不变,税金变多。

他以93号汽油为例,假如将其固定价格定为每升6元(若能取消所有早都不该收的路费,则可定为每升6.5元),那用它减去由发改委官员提供的成品油“裸价”数据即4.66元所剩下的1.34元就是税金部分。此后,如果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加权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就相应地调整一次税金而不是油价。

这样实施的结果,首先是会大大减少调整油价的社会牵扯面。现在每逢成品油价格调整,无一例外都属“社会大事件”,都会触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神经,媒体重点报道,百姓广加议论,若调整是上调涨价,每次政府还要出面给出解释以消解民怨。而采用固定油价浮动税金的方式调控油价之后,调控油价之事就变得只与石油企业和政府税收部门相关;其次是会推动石油企业降本挖潜。现有油价形成机制将原油涨价负担完全推给消费者,企业不担心影响利润,政府不担心影响税收。采用固定油价浮动税金的油价控制方式后,政府为多收税,就会有认真核实油企自报成品油“裸价”是否含有水分和其价格构成因素是否合理的积极性;最后是有利于社会公正。在现有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时期,每逢油价涨到一定程度,政府都要拿出钱来补贴市内公共汽车和出租车,但那些需要货运物流、长途客运、航运等服务的消费者则得不到任何政府补贴。

关键字: 成品油 燃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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