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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争议不断根源在定价权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1-08-10 中国能源网 关注度:0]
摘要: 中俄争议不断根源在定价权 近日俄罗斯媒体《生意人报》报道称,中石油没有向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全额支付石油款项,后者打算将前者诉讼于国际仲裁法庭,同时表示会提前偿还中国提供的100亿美元贷款。引起国内外媒体广范关...



中俄争议不断根源在定价权

    近日俄罗斯媒体《生意人报》报道称,中石油没有向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全额支付石油款项,后者打算将前者诉讼于国际仲裁法庭,同时表示会提前偿还中国提供的100亿美元贷款。引起国内外媒体广范关注。

这是俄石油管道运输公司第二次要求提起对华诉讼。

事件始末

2009年2月17日,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三次会晤,会后双方共同签署了关于修建中俄原油管道、长期原油贸易、贷款等一揽子合作项目协议签字仪式。其中,俄罗斯最大的国有石油公司俄罗斯石油公司(Rosneft)和石油管道寡头俄罗斯国家石油管道运输公司(Transneft),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以20年3亿吨的长期原油供应换取中方250亿美元贷款。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达成协议,同意自2009年起在两国的主石油管道之间开设支线,年运输量达1500万吨(每日30万桶)。

然而,今年年初,双方在石油供应价格上出现了争议。4月,Transneft发言人Igor Dyomin就曾向路透社表示,“我们将就付款不足一事在伦敦国际仲裁法院起诉中石油。”不过,此争议在5月中俄能源谈判中得到了一些缓和。

5月31日,中方向俄石油管道运输公司(Transneft)转账7800万美元,向俄国家石油公司(Rosneft)转账1.17亿美元,从而偿清了之前的石油供应欠款。然而,由于俄方拒绝与中方就运费计算方式及价格问题进行讨论,导致中俄原油争议悬而未决。

俄7月再次指责中方重新开始拖欠石油款,总额已达7500万美元。俄石油管道运输公司总裁尼古拉·托卡廖夫7月1日表示,该公司仍然不排除就石油款项问题将中方告上国际法庭。

据称双方的分歧主要集中在石油运费上,俄能源网一位匿名的分析师称,石油运费的校正系数(争议范围)为每桶3美元,中国方面反对采用这个系数。目前双方目前仍在就此进行谈判。该分析师认为,双方原油定价纠纷不会影响到俄罗斯对中国的石油供应。

俄新社引述一位消息人士的话报道称,到目前为止,中石油拖欠石油管道运输公司3400万美元,拖欠俄罗斯石油公司5100万美元。

近年来中俄在能源合作问题上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正当中俄天然气谈判因价格问题而胶着不前的时候,俄管道公司此时旧事重提似乎给事件本身增加了另外的含义。

俄各大主流媒体也普遍认为,俄方不太可能将此问题诉诸国际仲裁法院。之所以这样做,是想向中方施压,让中方做出更大的让步。

黑龙江省社科院东北亚所研究员,中俄能源合作研究专家宋魁表示,“近年来中俄一直围绕能源价格问题争论不休,究其根本在于中国缺少对石油天然气的定价权。中国应继续改革价格形成机制,争做亚洲石油天然气定价中心,进而在全球能源定价体系中谋求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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