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今天对“
十二五”期间石油流通行业发展作出了这样的描述: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发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石油流通市场体系。
据了解,为促进“十二五”期间国内石油流通行业科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商务部市场运行司起草了《关于“十二五”期间石油流通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以加快转变石油流通行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公平市场准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为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石油流通行业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
我国加入WTO10年来,国内石油流通体制改革并不顺畅,垄断主体尚未打破。而石油市场仍然存在相关制度有待完善、市场秩序尚需进一步规范等问题。
《指导意见》指出,坚持改革开放的原则,并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为推进石油流通行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提高石油流通行业市场竞争和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入世10年来,国内石油商业储备体系初步建立。预计到2015年,国内原油和
成品油销售量分别达到5.3亿吨和2.9亿吨。而成品油批发企业常备库存量不小于上年度平均15天销售量。
《指导意见》强调,完善石油市场分销体系,培育多元化的石油市场投资与经营主体,鼓励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吸引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市场竞争,形成以大型国有石油企业为主体、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参与竞争的市场格局。
入世10年来,国内石油流通领域时有发生价格违法、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无照经营、走私贩私等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到民众日常的消费。
《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快石油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并将企业信用与企业年检、换证及退出机制相结合,进一步拓展零售终端服务功能、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商务部方面表示,将积极推动《石油市场管理条例》出台,修订完善相关部门规章及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和水上
加油站点管理、加油站非油品业务等技术规范的研究起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石油流通行业的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
起草指导意见要求促进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