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拉开了序幕。27日,国家发改委发出消息,决定自12月26日起,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
对此改革方案,广东省油气商会会长吴清标表示满意,但他分析,在广东,改革后的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为每千立方米2740元,按照这个数字计算居民用气价格,可能会略高于目前3.45元/立方米的居民用气价格,但发改委明确表示,改革试点总体上不会增加居民用气负担,因此可能通过提高商业用气、工业用气的价格等其他途径消化这部分价格差距。
改革总体不推高粤桂气价
发改委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在广东、广西进行试点,总体上不会增加居民用气负担。同时,为了进一步减少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国家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省内管网和配气环节价格的监管。严格控制省内天然气管网加价,引导天然气直供,减少中间环节,减轻用气企业和居民负担。二是鼓励地方积极探索阶梯气价政策,研究对低收入居民实行相对较低价格,保障基本生活需要。三是要求各地逐步完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等各项保障制度。
按照试点的改革机制,广东的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为每千立方米2740元,这个价格仅高于目前广东进口的澳大利亚液化天然气(
LNG)价格,大幅低于目前广东其他气源价格及广西使用的国产液化天然气价格。对此发改委表示,改革试点总体上不会推高两省(区)天然气价格水平。
对此改革方案,广东省油气商会会长吴清标表示满意:“每千立方米2740元这个价格,应该说还是比较有市场竞争力的,虽然比澳大利亚的高,但目前广东天然气中等的现货价是每千立方米4300元左右。”
保障居民用气是政府职责
据悉,由于目前天然气管理和经营体制没有根本改革,市场体系尚不健全,近期拟通过“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方法,即模拟市场的办法,以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价格为基础,折算相应的天然气价格,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对此,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分析表示:“市场净回值法是比较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是以天然气的市场价值为基础,即以供给用户最便宜的替代燃料(与天然气存在替代竞争关系的能源,如石油、LNG、燃料油,
清洁能源等)的市场价格为基准,从中扣除管网的运营成本和相关税费后推算出井口价格。”
“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可能更倾向于实行成本定价法,可以掌握定价主动权,调节合理利润的幅度,兼顾消费者负担。考虑到能源稀缺和低碳发展的需要,市场净回值法是市场化改革的方向,除了体现市场供求关系,还体现了清洁发展。无论何种定价,保障居民可承受的基本用气是政府的责任。”林伯强说。
改革核心
天然气出厂放开价格
国内进口气业务亏损巨大,将来政府只管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对于此次改革,林伯强在微博中表示:“我国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拉开了序幕,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日益紧迫,需要避免把问题拖大了才改革。”
发改委在解释为何要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时也表示,从2006年开始,我国已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目前,国际市场上天然气价格通常采取与原油或石油产品价格挂钩的方式,随着近年来国际市场
原油价格攀升,进口天然气价格也不断上涨,形成国产气价格低、进口气价格高的格局。进口气价格按照国产气价格执行,造成企业进口气业务巨额亏损。
因而此次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
专家解读
工商业气价或会提高
广州现居民气价为3.45元/立方米,将来可能略高,但影响不大
在广州,目前已经有超过七成的市民用上了天然气,此次改革是否会增加居民用气负担?吴清标表示:“目前广州市的居民用气价格为3.45元/立方米,国家限定的2.74元/立方米的门站最高价,如果加上其他操作费用,可能会比3.45元/立方米的这个现行价格略高。但发改委说了‘总体上不会增加居民用气负担’,从保民生的角度出发,可能会通过提高商业用气、工业用气的价格等其他途径消化这部分价格差距。而且民用的量相对较少,应该问题不大。”
按照发改委的通知规定,天然气门站及以上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管理,门站价格不再分类,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门站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门站价格以下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地方可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并对机制进行听证。
对此羊城晚报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物价局了解到,该局已经接到相关通知,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落地”的方案,近期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
复制 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