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共同发布《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2〕368号)(以下称《通知》)。《通知》称,根据专家组意见,经研究,拟确定首批试点城市名单为: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河北省唐山市、广东省佛山市。
电力需求侧管理不仅可以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用电秩序,还可以减少一次能源的消耗与污染物的排放,缓解环境压力,从而减少社会资源的投入和自然资源的消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本办法已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名词解释:电力需求侧管理
电力需求侧管理(Power Demand Side Management,DSM)
为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实现低成本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主要内容是对终端用户进行负荷管理,使用电负荷平均化,提高终端能源使用效率及实现综合资源规划等。
实施DSM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社会而言,DSM的实施可以减少电力需求,减少资源的投入和消耗,减少排放。对政府而言,可以通过实施 DSM,合理配置电力资源,促进经济的协调发展,还可以促进用电设备的更新换代,增加对高能效设备的需求,促进GDP增长,降低单位GDP能耗。对电力客户而言,实施DSM可以降低电力消耗,减少电费支出,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对电网公司而言,实施DSM可以减少高峰时段电力负荷对电网的压力,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服务水平;在电力供应形势紧张的情况下,可以大大缓解限电的压力,可以提高电网设备的利用率,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减少和延缓电网建设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