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石油天然气储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通知》指出,11月22日,山东省青岛市发生中石化管道闪爆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我省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石油天然气储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据悉,本次安全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省输油、输气管道企业(包括储配站、分输站、加气母站等站场)。检查内容包括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是否落实。与此同时,全面排查输油气管道及站场安全隐患,并检查企业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情况,对各类安全隐患的监控及应急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等。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对本次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要求各有关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运行的,提请地方政府责令企业停产整改。(记者 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