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六年的酝酿,中国组建国家天然气管道公司从设想走向了实施。
“国家天然气管道公司的初步方案可能在明年出台,目前发改委已抽调两大国有石油公司相关人士进行讨论。”
中石油规划研究总院管道副所长
杨建红告诉界面新闻记者,目前的讨论仍在初期阶段,未公布太多细节。
“油气改革意见出台前,发改委第一次召集两大油公司讨论了成立国家天然气管道公司的事情。”一位接近“三桶油”的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曾提出了成立天然气管道公司的三种方案,一是剥离国有石油公司现有的管网和省级地方管网,按照各自的占比持股,成立国家天然气管道公司;第二个方案是剥离后重组、拆分组建多个区域性管道公司,由国家天然气管网公司统一管理;最后一种方案是,剥离国有石油公司现有的管网和省级地方管网后引进民资,重新组建国家天然气管道公司。
“按油气改革的总体思路来看,第二种和第三种结合的可能性比较大。”该人士表示。
5月21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下称《意见》),明确了深化油气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在中游管输领域,《意见》提出要分步推进国有大型油气企业干线管道独立,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实现油气干线管道、省内和省际管网均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
发改委最早在2010年提出“管道独立”的设想。据《经济观察报》报道,2013年8月中石油腐败窝案爆发后,9月发改委多次召集石油公司的代表开会,讨论油气管网独立的可能性。“管道独立”开始逐渐被企业重视。
2013年10月17日,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与国家能源局、
商务部就有关石油天然气领域放开等问题进行座谈,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领域的诉求得到了
国家能源局的响应。
今年6月1日,13家陆上长输天然气管道公司披露了运输成本等相关信息,分别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石油)旗下7家管道公司及1家油气田公司、中国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称
中石化)旗下2家管道公司,以及大唐集团、重庆三峡燃气、金鸿能源旗下各1家企业。
管道运输企业的管道运输业务年度准许总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以及税费组成。其中准许成本包括折旧摊销费和运行维护费;准许收益按照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管道负荷率不低于75%时),准许收益率为8%计算确定;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中国现有的天然气长输管网主要由中石油、中石化和中国
海洋石油总公司三家拥有。其中中石油一家独大,占据了70%以上全国长输管道和90%以上的地下储气设备。截至2015年,国内天然气干线管道总长度约7.9万公里,形成了以
西气东输管道、陕京输气管道、川气东送管道、西南管网为主的骨架管网系统。其中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约5万公里,约占全国的78%。
据《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截至2020年国内天然气消费量将达到3137亿立方米,复合增长率为9.7%。
[
复制 收藏 ]